审判监督
类型
- 一、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监督。
检察机关所进行的审判监督,通过检察官参加法庭审理活动,以上诉或抗诉(或抗告)纠正违法审判。在我国,审判监督是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法律监督的组成部分。他们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提起抗诉。
- 二、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监督。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如通过第二审程序审判上诉、抗诉案件,死刑复核案件,处理申诉案件等进行监督。
范围与内容
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大致包括三个方面:
- 法院受理案件后直到开庭审判前对案件的审理活动是否合法;
- 法院开庭后的全部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 法院判决、裁定、决定是否正确、合法,是否依法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