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工程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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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工程承包,是指發包人採取訂立專業承包合同的方式,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

特徵

單項工程承包與總承包不同,主要表現在:當事人之間並不是訂立一個合同,而是訂立多個合同,發包人僅有一個,而承包人有多個。各承包人分別對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按照階段的質量、工期、工程造價等與發包人產生債權、債務關係。

雖然採用分別訂立單項合同的方式程序複雜,主體具有多樣性,但其優勢主要在於,其可以吸引更多的在勘察、設計、施工的某個方面具有較強優勢的企業參與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作。儘管合同需要分別訂立,但勘察、設計、施工合同都是建設工程合同關係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不過,在分別訂立的情況下,發包人與各承包人分別形成合同關係,各承包人需要就合同規定的勘察、設計、施工等工作對發包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