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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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20年6月14日 (日) 23:39的版本 ((by SublimeText.Mediawi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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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民法上指過錯的一種形式,即行為人明知其行為將侵害他人的權益而有意為之或聽任損害的發生。凡故意造成的損害,都應按損害大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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