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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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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0年6月15日 (一) 03:10 由
Liulingb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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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的「故意」,是民法上的一種過錯形式,關於「故意」的其他用法,請見
故意_消歧義
。
故意
,
民法
上指
過錯
的一種形式,即行為人明知其行為將侵害他人的權益而有意為之或聽任損害的發生。凡故意造成的損害,都應按損害大小賠償。
參見
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