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受償,乃分配破產財產之基本原則。根據這一原則,破產訴訟程序中各破產債權人享有平等的權利,不因債權人的性質、規模、債權額大小、申報時間前後而有所區別;在破產分配過程中,對同一順序、同一性質的債權清償要求平等對待,當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權時,對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按比例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