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權

出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於 2016年6月9日 (四) 17:45 由 Liulingbowen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创建页面,内容为“'''團結權''',是憲法或者法律確認的勞動者的一種基本權利,在勞動法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 '''廣義的團結權''...”)
(差異) ←上個修訂 | 最新修訂 (差異) | 下個修訂→ (差異)

團結權,是憲法或者法律確認的勞動者的一種基本權利,在勞動法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 廣義的團結權,指勞動者運用工會的力量對抗雇主以維護自身利益的權利。其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1. 組織工會和參加工會的權利(狹義團結權);
  2. 集體談判權或稱團體交涉權,即由工會代表勞動者同雇主進行集體談判簽訂集體合同的權利;
  3. 集體爭議權或稱團體行動權,主要指勞動者通過工會組織罷工的權利。
  • 狹義的團結權,僅指勞動者組織和參加工會並保證工會自主運行的權利,屬結社權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