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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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特徵

理論上,股份有限公司是公眾公司,除了具有股東責任的有限性等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徵外,還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股東人數的廣泛性,即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只有法定最低數量要求,而沒有最高人數的限制。這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是為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對鉅額資本的需求面向社會集資而產生的。所以各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均只規定最低限制。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為2人以上。

第二,公司股份的均等性,即公司資本劃分為金額相等的股份。這使股份成為公司資本最小構成單位,便於公司對外發行股份募集資金,並為公司構建內部經營管理機制奠定基礎。如便於股東按照其認購股份數額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並以其所持股份數額參與公司盈餘分配

第三,股份形式的法定性,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形式應採用法定的股票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在法定條件具備時是可以上市流通的,從而使公司與資本市場有機聯繫,促進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形成,減少股東投資難以變現的風險。

第四,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性公司。換句話說,股份有限公司對外信用的基礎完全是公司資本,公司資本不僅是公司賴以生存的基本條件,而且是公司債務履行的基本擔保,同時作為公司資本構成的股份可以自由轉讓。正因為如此,公司從不考慮股東個人的身份、地位,任何承認公司章程、願意出資的人,無須其他人的同意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分散於全國各地乃至世界各地,股東與股東之間,股東與公司之間聯繫極為鬆散,公司的存續與股東的變化、股東人數的增減無關。這使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典型的資合公司。

第五,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中,董事會在經營決策中佔中心地位,眾多的股東人數表明,不可能每一個股東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感興趣,由此導致公司股東會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經營決策的作用下降,而董事會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地位明顯提高。現在各國公司立法,通常賦予董事會對公司經營管理擁有廣泛而重要的權力。

優缺點

優點

股份有限公司產生於18世紀的歐洲,19世紀下半葉廣泛流行於世界資本主義各國,股份有限公司在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中佔據統治地位,具有其他類型公司不具有的優點。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最佳的集資功能。它將公司股本股份化、證券化,有利於促進證券市場的形成發展,既降低了投資門檻,擴展了投資者範圍,又可分散、降低投資風險,可在短期內迅速將社會閒散資金轉化為鉅額生產資本,形成資金優勢,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和投資回報率,持續推動公司募集資金能力。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業邁向現代企業的必由之路。現代企業是科學民主管理的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與控制的分離,增強了以董事會為中心的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在企業經營管理的獨立性,可實現企業經營管理的專門化,為公司經營管理水平提高提供組織制度保障,而股東權與公司法人權利之間的制衡以及公司管理機制的公開化又會不斷促進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向高質量發展。

局限

當然,股份有限公司也有其自身的侷限性,並不能滿足所有投資者的需求。如公司自身特點導致經營成本較高,不適合中、小企業採用;小股東利益易受到大股東侵害;公司市場應變能力較弱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