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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逋过合同的方式设定地役权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7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条款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 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3. 利用的目的和方法。
  4. 利用期限。依《物权法》第161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地役权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5.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6. 解决争议的方法。

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对地役权的设立采登记对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