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推定,是指從占有的外部表現形式推定其權利關係的制度。
近代民事立法為保護交易安全,承認占有的權利關係應當以外部表現形式而定,不動產依其登記、動產依其占有為權利的推定。如自主占有推定其為所有權人,他主占有推定其為他物權人。以承租、借用的意思為占有時,推定占有人有承租權、使用權。動產的占有人於物上行使的權利,推定其合法且有此權利。有疑義的,提出疑義的人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