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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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是指因婚姻、血緣而產生的特定的人之間的身份、地位及權利義務的總稱。

特點

法律意義上的親屬,有以下特點:

(一)親屬是由婚姻、血緣和收養產生的特定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姻親血親配偶

(二)親屬之間都有著特定的不可更改的身份,這種身份都有著特定的稱謂,而稱謂標誌著彼此之間血緣關係的遠近;

(三)親屬是一種含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係。親屬法調整的親屬關係,實際上只是指法律上具有權利義務關係的親屬關係,如具有配偶身份的配偶關係,具有親子身份的親權關係和其他具有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的近親屬之間的關係。

主體

在我國,近親屬關係是指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他們之間有著特定的身份和法律上規定的相應權利和義務,是親屬權的主體,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其他一般親屬,儘管有人們習慣的親屬稱謂,但並未有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不在親屬法調整的範圍之內,不享有親屬權。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