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clude: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與多方法律行為
根據成立的要件不同,將民事法律行為區分為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的意義在於:單方法律行為只要有行為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雙方法律行為或多方法律行為則需要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由於單方法律行為僅需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如撤銷、追認、選擇、免除、終止、拋棄等,所以不存在撤回及附條件、附期限的問題。
區分單方法律行為和雙方法律行為的意義,除兩者成立的要件不同之外,還在於雙方法律行為中因為當事人雙方互為權利義務主體的特性,還會產生如先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等,對確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