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PAGENAME} 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對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投資人及事務管理、解散和清算等有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