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人,乃私法人之對稱,是依公法或者公權設立的法人。公法人具有管理國家的職能。如各類國家機關都是公法人。
公法人與私法人是大陸法系國家的法人分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章第四節規定特別法人類型中,機關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等,都是依公法設立的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