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亦稱“帶薪年休假”,係指勞動者工作滿一定年限,每年可享有的帶薪連續休息的時間。現代各國已廣泛地實行年休假制度。
享受年休假的資格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長度
年休假的長度按照勞動者累計工作年限確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