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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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与原始证据相对,亦称传来证据,系指通过第二手或者第三手以上间接传闻获得的证据

类型

这类证据大致有三种情况:

  1. 带到法庭的书面陈述;
  2. 在审判庭外的书面陈述或陈述笔录;
  3. 在审判庭上陈述的传闻。

运用

我国不排斥使用传闻证据,查实的传闻证据仍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