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简称罗马规约,于1998年7月通过并于2002年7月生效,国际刑事法院即根据该条约所设立。
缔约国
截至目前,《罗马规约》缔约国有123个,相关规则和制度逐步完善,法院管辖的情势和案件不断增加,国际影响力也逐步扩大。但法院对重要规则的解释和适用仍不时引发争议,初步审查、调查、起诉和审判的公正性屡遭质疑。2016年,南非、布隆迪、冈比亚三国相继宣布退出《罗马规约》,表明法院在包括避免管辖权扩大、对有关豁免的习惯法的考量、平衡处理司法正义和推进和平进程等诸多方面,面临著需要反思和改进的艰钜任务,其理念可行性和利弊也将进一步接受考验。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观察员,尚不是《罗马规约》缔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