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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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是由國家行政機關對全局性的、社會性的、需要由國家干預的經濟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監督、調節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權力作用於經濟活動、實行宏觀調控的工具。制定經濟法的目的是通過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克服市場經濟的消極作用,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

經濟法具體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預算法稅法計劃法投資法資源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等。

民法與經濟法的根本區別在於,民法調整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之間的橫向人身關係財產關係,適用的是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和方法;經濟法則調整國家行政機關與企業事業單位、個人之間的縱向經濟關係,適用的是國家干預經濟的原則,主體之間是不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