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开关侧边栏
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搜索
个人工具
创建账号
登录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工具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特殊页面
打印版本
固定链接
页面信息
引用此页
友情鏈接
ChinaLaw.xyz
Canton.Law
21.75日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大陆简体
香港繁體
澳門繁體
大马简体
新加坡简体
臺灣正體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更多
阅读
查看源代码
查看历史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21.75日
,系200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所规定之
月计薪天数
。根据前述通知之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参见
20.8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