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罪名列表
以下是中華民國刑法分則中的犯罪,也有通述的犯罪項目: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
內亂外患
瀆職
妨害公務
妨害投票
妨害秩序
妨害司法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
公共危險
- 縱火罪
- 決水罪
- 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
- 妨害救災罪
- 傾覆破壞現有人在交通工具罪
- 妨害舟車往來罪
-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 劫持交通工具罪
- 危害飛航安全罪
- 服用藥物駕駛罪(大部分是酒醉駕駛)
- 肇事逃逸罪
- 危險物品罪
- 妨害公用事業罪
- 阻塞逃生通道罪
- 妨害公眾飲水罪
- 投放毒物罪
- 違背建築術成規罪
偽造貨幣、文書
- 偽造變造行使貨幣罪
- 偽造變造行使有價證券罪
- 偽造度量衡罪
- 偽造變造行使私文書罪
- 偽造變造行使公文書罪
-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 業務登載不實罪
- 行使登載不實文書罪
- 偽造盜用印章印文罪
- 偽造盜用公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