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時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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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時工作制,係指勞動者在一晝夜勞動八小時的工作日制度。

八小時工作制是無產階級為反對無限制延長工作時間而同資產階級激烈鬥爭的結果。

  • 從14世紀起,英國工人就為爭取八小時工作制而鬥爭。
  • 1866年第一國際日內瓦代表大會提出“八小時工作制”的口號。
  • 1886年5月1日美國芝加哥20萬工人舉行大罷工,要求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經過流血鬥爭,終於爭得了八小時工作的權利。
  • 1908年新西蘭以立法形式成為最早確認八小時工作制的國家。
  • 1917年11月11日列寧簽署了蘇維埃國家頒佈的關於八小時工作日的法令。
  • 1919年國際勞工組織通過公約,規定工業企業工作時間一天不得超過八小時,一周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此後各國相繼把八小時確定為標準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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