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勞動關係的協調,是以勞動標準爲基礎的,勞動基準就是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勞動基準法就是在勞動法中規定和確認一系列勞動標準,要求用人單位必須遵守,要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條件只能等於或優於勞動基準,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不得低於勞動基準,以保證勞動者權益的實現。
凡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勞動規則所確定的標準未達到國家勞動基準的,均無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