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4月北海由縣級市升格爲地級市後,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按調整後的行政區域,北海中院下轄一縣三區(合浦縣、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四個基層法院。
下轄合浦縣、海城區、銀海區、鐵山港區四個人民法院。
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第一庭、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政治部、辦公室、紀檢監察室、行裝科、法警支隊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