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消耗物

出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可消耗物,亦稱「消費物」,乃「不可消耗物」之對稱,是指一經使用即滅失或改變其原有狀態的。如油鹽柴米、紙張、墨水等。

可消耗物可以作為借貸合同的客體,但不能作為借用租賃合同的客體。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