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簡稱羅馬規約,於1998年7月通過並於2002年7月生效,國際刑事法院即根據該條約所設立。
締約國
截至目前,《羅馬規約》締約國有123個,相關規則和制度逐步完善,法院管轄的情勢和案件不斷增加,國際影響力也逐步擴大。但法院對重要規則的解釋和適用仍不時引發爭議,初步審查、調查、起訴和審判的公正性屢遭質疑。2016年,南非、布隆迪、岡比亞三國相繼宣佈退出《羅馬規約》,表明法院在包括避免管轄權擴大、對有關豁免的習慣法的考量、平衡處理司法正義和推進和平進程等諸多方面,面臨着需要反思和改進的艱鉅任務,其理念可行性和利弊也將進一步接受考驗。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觀察員,尚不是《羅馬規約》締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