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質保金分兩種:一種是質量保修金,另一種是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修金,是由建設工程合同雙方當事人為擔保所建工程日後如出現質量問題由承包人負責維修而約定從應付合同價款中預留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合同工程出現質量問題需要進行修理時,用於支付修理費用的資金。
質量保證金,是承包人根據發包人的要求,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之前,預先交付給發包人的,用以擔保施工質量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