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性工時制,係指企業實行的有限度的由勞動者靈活選定上下班時間的工時制度。
20世紀50年代起源於聯邦德國。起因於為吸引更多的家庭婦女參加工作,以補充勞動力不足,其後在其他國家部分企業推行。
一般規定上午10時至下午3時是一段核心時間,所有工人職員都必須上班。其餘時間,為彈性時間。也有採用兩段核心時間的做法,如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時至3時。
有的企業還採用按周靈活上下班制,允許工人累計工作時間,達到法定要求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