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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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的故意,是指认识到结果发生是确实的,但结果发生的行为对象不特定,即行为对象的个数以及哪个行为对象发生结果是不确定的情形。行为人在事前对行为对象并不特定,也并不影响故意的成立。

在电话亭里放置加入了毒药的饮料,导致拾取并饮用了该饮料的人死亡的,成立故意杀人罪
向一群人投掷炸弹的行为人,对因爆炸而死亡的具体范围是不确定的。倘若将这种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那么,行为人对死者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责任,对受伤者以及其他具有死亡危险的人承担故意杀人未遂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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