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阮某和银行卡被盗刷案
瑞安阮某和银行卡被盗刷案,是2019年年末发生在浙江省龙港市的一起银行卡盗刷案件,银行卡所有人阮某和之子阮某华,住所地为浙江省瑞安市。
案件经过
根据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查明的情况,阮某华家住浙江瑞安,其父亲阮某和有一张在浦发银行瑞安支行处办理的储蓄卡。2018年2月,阮某和去世后,该银行卡一直由作为继承人的阮某华和他的妻子使用。但在阮某和去世近两年后的一个深夜,这张储蓄卡突然有了“异常”交易。根据裁判文书的记载,2019年12月19日深夜,浙江省龙港市某烟酒行和某副食品经营部通过POS机连续刷卡消费,合计达21.88万元。具体来看,当天23时16分01秒,这张卡首先在龙港市某烟酒行刷卡8.85万元,在之后的十几分锺里,又陆续在该烟酒行和某副食品经营部刷卡6笔。最后一笔消费发生在当天23时33分09秒。也就是说,这7笔消费,在短短17分钟内就完成了。到了2019年12月25日中午,阮某华的妻子拿卡去取钱时,才发现该卡内馀额仅剩99元。当天下午,阮某华即向公安局报案。
于阮某华第一次起诉起诉被驳回后,瑞安市公安局于2020年5月22日,对前述龙港市某烟酒行的经营者和某副食品经营部的经营者进行了询问,确认上述7笔刷卡交易均是在该两处实地发生。2020年7月31日,瑞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向法院的覆函显示,通过调取银行卡银行交易流水、POS机消费记录,及对银行卡被消费时的POS机持有商家谈话,发现2019年12月19日23时16分至23时33分,该银行卡在上述烟酒行被消费4笔,在某副食品经营部被消费3笔,共计21.88万元。“现侦查方法穷尽,无法确定该浦发银行卡上述7笔消费实际使用人的身份情况。”上述文件显示。
民事诉讼
- 诉讼当事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阮某华
第一次起诉
阮某华于2020年4月3日向法院提起第一次诉讼,要求银行赔偿经济损失21.88万元及利息损失。经审理,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认为,上述七笔交易无法推定系通过伪卡完成交易,相关事实有待于公安机关侦查后方能确定,故于2020年5月19日驳回阮某华的起诉。
第二次起诉
- 案由: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法院案号:(2021)浙03民终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