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阮某和銀行卡被盜刷案
瑞安阮某和銀行卡被盜刷案,是2019年年末發生在浙江省龍港市的一起銀行卡盜刷案件,銀行卡所有人阮某和之子阮某華,住所地為浙江省瑞安市。
案件經過
根據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查明的情況,阮某華家住浙江瑞安,其父親阮某和有一張在浦發銀行瑞安支行處辦理的儲蓄卡。2018年2月,阮某和去世後,該銀行卡一直由作為繼承人的阮某華和他的妻子使用。但在阮某和去世近兩年後的一個深夜,這張儲蓄卡突然有了「異常」交易。根據裁判文書的記載,2019年12月19日深夜,浙江省龍港市某煙酒行和某副食品經營部通過POS機連續刷卡消費,合計達21.88萬元。具體來看,當天23時16分01秒,這張卡首先在龍港市某煙酒行刷卡8.85萬元,在之後的十幾分鍾裏,又陸續在該煙酒行和某副食品經營部刷卡6筆。最後一筆消費發生在當天23時33分09秒。也就是說,這7筆消費,在短短17分鐘內就完成了。到了2019年12月25日中午,阮某華的妻子拿卡去取錢時,才發現該卡內餘額僅剩99元。當天下午,阮某華即向公安局報案。
於阮某華第一次起訴起訴被駁回後,瑞安市公安局於2020年5月22日,對前述龍港市某煙酒行的經營者和某副食品經營部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確認上述7筆刷卡交易均是在該兩處實地發生。2020年7月31日,瑞安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向法院的覆函顯示,通過調取銀行卡銀行交易流水、POS機消費記錄,及對銀行卡被消費時的POS機持有商家談話,發現2019年12月19日23時16分至23時33分,該銀行卡在上述煙酒行被消費4筆,在某副食品經營部被消費3筆,共計21.88萬元。「現偵查方法窮盡,無法確定該浦發銀行卡上述7筆消費實際使用人的身份情況。」上述文件顯示。
民事訴訟
- 訴訟當事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溫州瑞安支行、阮某華
第一次起訴
阮某華於2020年4月3日向法院提起第一次訴訟,要求銀行賠償經濟損失21.88萬元及利息損失。經審理,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認為,上述七筆交易無法推定系通過偽卡完成交易,相關事實有待於公安機關偵查後方能確定,故於2020年5月19日駁回阮某華的起訴。
第二次起訴
- 案由: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 法院案號:(2021)浙03民終4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