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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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同年11月6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為我國第一家知識產權法院,掛牌成立,隨後廣州、上海也相繼成立知識產權法院。

設置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我國的知識產權法院並不按照行政區劃設置,而是根據需求,在知識產權案件較多的城市設立。

管轄

知識產權法院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馳名商標認定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識產權法院的地位是中級法院,所在市的基層人民法院第一審著作權、商標等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審理;而知識產權法院自己第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案件,由知識產權法院所在地的高級人民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