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溢價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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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價發行至少有兩大好處。

一、少交登記費。

註冊設立公司需要繳納登記費,而登記費是按照註冊資本的一定百分比收取的。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55條第2款的規定:「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設立登記費按註冊資本總額的0.8‰繳納;註冊資本超過1 00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4‰繳納;註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通過溢價發行減少了註冊資本,自然也就減少了需要繳納的登記費。

二、集資更有靈活性

假設股東投資10萬元設立一個公司,向股東發行1萬股股票,平價發行,面額每股10元。之後第一年虧損了5萬元,此時如資金不足,需要向外集資,就只能按每股5元的價格發行,因為現在股東手中的1萬股股票只代表了5萬元的淨資產,而不是起初的10萬元。但法律一般禁止折價發行,無法操作。故只能通過修改章程變更登記來減少註冊資本,手續很麻煩,而且可能會引發新的法律問題,例如債權人指控違約等。 但如果首次發行為溢價發行,每股面額不高於5元,此時就很容易操作,可直接發行,無須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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