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乃我国法院中法官之一种。
审判员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审判员一人可以独任审判。
在参加合议庭时,经人民法院院长或审判庭庭长指定,可以担任审判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