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係: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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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實勞動關係]] ,係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無[[勞動合同]]或者有效的勞動合同但卻存在著[[勞動關係]]的一種狀態。 | |||
事實勞動關係與[[勞動法律關係]],雖同屬於勞動法調整範圍,但由於事實勞動關係不符合法定模式(如未簽訂勞動合同),因而不是勞動法律關係,但事實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合法權益仍受勞動法保護。 | |||
== 產生 == | |||
事實勞動關係之 產生原因一般包括: | |||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時,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時,未按國家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 ||
# 當事人履行無效勞動合同; | # 當事人履行無效勞動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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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制 == | == 規制 == | ||
在中國,對於事實勞動關係法律基本予以保護,同時積極引導、督促,甚至強制性地規範當事人建立 | 在中國,對於事實勞動關係法律基本予以保護,同時積極引導、督促,甚至強制性地規範當事人建立勞動法律關係 。 | ||
== 參見 == | |||
* [[事實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