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修订间差异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 China Law Wiki | ChinaLaw.Wiki
(创建页面,内容为“'''規章''',在中國,作為法律用語,專指特定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制定的有關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 效力 == 規章不得與憲...”)
 
((by SublimeText.Mediawiker))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第1行: 第1行:
'''規章''',在 國,作為法律用語,專指特定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制定的有關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
'''規章''',在 國,作為法律用語,專指特定國家[[ 行政機關]] 依法制定的有關行政管理的[[ 規範性文件]]。
 
廣義的規章,泛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制訂的關於工作、生產、學習、生活等各方面的規則、[[章程]]


== 效力 ==
== 效力 ==

2020年6月5日 (五) 03:30的最新版本

规章,在我国,作为法律用语,专指特定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规章,泛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制订的关于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规则、章程

效力

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和精神相抵触,规章是低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判工作中仅具有参照意义。

类型

  •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详见“部门规章”。
  •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详见“地方政府规章”。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