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人: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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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include>[[公法人]],是依[[公法]]或者[[公權]]設立的[[法人]]。</onlyinclude>
<onlyinclude>[[公法人]] ,乃[[私法人]]之對稱 ,是依[[公法]]或者[[公權]]設立的[[法人]] 。公法人具有管理國家的職能。如各類國家機關都是公法人 。</onlyinclude>


<onlyinclude>《[[民法 總則]]》第三章第四節規定[[特別法人]]類型中,[[機關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等,都是依公法設立的法人。</onlyinclude>
公法人與私法人是[[大陸法系國家]]的法人分類。
 
<onlyinclude>《[[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 ]]》第三章第四節規定[[特別法人]]類型中,[[機關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等,都是依公法設立的法人。</onlyinclude>


== 特徵 ==
== 特徵 ==

2023年1月30日 (一) 04:33的版本

公法人,乃私法人之对称,是依公法或者公权设立的法人。公法人具有管理国家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都是公法人。

公法人与私法人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人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第四节规定特别法人类型中,机关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都是依公法设立的法人。

特征

与私法人之区别

公法人与私法人
区别 公法人 私法人
设立方式 法律行政命令设立 依设立人意思设立
法人成立 无须登记 须登记
财产来源 根据财政预算拨款 由设立人或捐赠人出资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意思自治,营利与非营利两者皆可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