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技術損害責任,是指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技術上的高度注意義務,具有違背當時的醫療水平的技術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醫療損害責任。這種醫療損害責任的構成,必須具備醫療技術過失的要件,即違背當時醫療水平的疏忽和懈怠,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因而應當承擔的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54條規定,醫療技術損害責任和醫療倫理損害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