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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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16年6月5日 (日) 13:53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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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義務,乃勞動權利之對稱,一般指由勞動法所規定的,由勞動法主體所負有的一種行為的選擇不自由,或者說勞動法主體對勞動法所規定的行為的實施具有必然性。

它意味著:

  1. 義務主體要依據法律做出一定行為(包括作為與不作為);
  2. 義務主體要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如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要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