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員,乃執行機關之主要組成人員,其主要職權為辦理法院有關執行事項。《法院組織法》和《民訴法》規定,地方各級法院設執行員辦理執行事項,執行工作由執行員持執行公務證進行。
在執行工作中,執行人員應當依法實行迴避,迴避理由和審判人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