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审终审制,乃审判制度之一种,系指诉讼案件最多经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在我国,一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有权依法上诉。但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不服该判决,无上诉权,依法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抗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判决和裁定,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或人民检察院认为有错误,可以提出申诉或抗诉。
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