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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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基本权利,系由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可以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最基本的权利。

内容

一个国家公民基本权利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其法定权利能实现到何种程度,受该国的社会制度及一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所制约。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 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外)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非经法定机关批准或决定,不受逮捕
  5. 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6. 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权建议权,对他们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7. 劳动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8. 受教育权,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等等。

行使

公民基本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均由公民个人决定。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