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亦称“普通法”,乃“特别法”之对称,系指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
一般法与特别法,系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对法所作的分类。从空间效力来看,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法律为一般法;从时间效力来看,适用于平时的法律为一般法;从对人效力来看,适用于全国一切公民的法律为一般法。一个国家公布实施的法律,绝大多数都属于一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