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法,亦稱「普通法」,乃「特別法」之對稱,係指在全國範圍內普遍適用於全體公民的法律。
一般法與特別法,係按照法的效力範圍對法所作的分類。從空間效力來看,適用於全國範圍的法律為一般法;從時間效力來看,適用於平時的法律為一般法;從對人效力來看,適用於全國一切公民的法律為一般法。一個國家公佈實施的法律,絕大多數都屬於一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