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法與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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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法與子法互為對稱,係根據法的源流關係對法所作的分類。

表現在國內立法上,一般稱憲法為母法,稱依據憲法而制定的普通法為子法。表現在不同國家之間的立法關係上,一國立法乃仿照某國法律制定而成,一般稱前者為子法,後者為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