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依據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Liulingbowen留言 | 贡献2017年3月19日 (日) 02:38的版本 (导入1个版本)

執行根據,是指能够據以執行法律文書

類型

這種法律文書主要有以下三類:

  1. 法院製作的具有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其中包括民事判决裁定調解書支付令;刑事和行政裁判中的財産部分。
  2. 其他機關製作的由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其中包括:
    1. 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强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2. 仲裁機構製作的依法由法院執行的仲裁裁决書調解書
    3. 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應由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决定行政處理决定。
  3. 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執行外國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外國仲裁機構裁决的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