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乃我國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是人民法院的組成部分。
人民法庭在基層人民法院的領導下進行審判活動。審理一般的民事案件,輕微的刑事案件;指導轄區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進行法制宣傳;辦理基層人民法院交辦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