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罰款,係稅務機關對納稅人違反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行為所採取的一種行政性經濟懲罰措施。
我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把稅收罰款作為稅收違法行為的主要法律責任加以規定,對偷稅、欠稅、抗稅、騙稅等其他稅務違章行為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稅收罰款。
區別於作為刑罰手段的罰金,稅收罰款屬於行政罰款的一種。罰款的數額或幅度由法律直接規定,根據納稅人稅務違法行為的程度具體確定。
稅收罰款亦有別於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