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

来自中國法律百科

勞動能力,係指任何發育正常的自然人,到了一定的年齡,經過必要的培訓後在自身肌體內形成的一種從事生產勞動的能力。

人的勞動能力取決於該自然人的生理狀況,且個體差異很大。可分為有勞動能力、有部分勞動能力和無勞動能力。

勞動法以一般情況來對勞動能力作出規定,而法律規範一旦對公民的勞動能力給予認可,就使這種勞動能力轉化為一種具有法權意義的資格。

認定一個人有無勞動能力一般有四個標準,即年齡、智力、體力和行為自由。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