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員,係依法負責法院有關執行事項的工作人員,乃執行機關之主要組成人員,
執行員之主要職權為辦理法院有關執行事項:
執行員根據法院判決和裁定或其他相應的法律文書確定的任務,採取相應的措施。
《法院組織法》和《民訴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員。
執行工作由執行員持執行公務證進行。在執行工作中,執行人員應當依法實行迴避,迴避理由和審判人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