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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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犯,係指配偶之間發生毆、殺等情事。

中國曆代封建法律對夫妻相犯的量刑與凡人有明顯區別,夫妻之間也是同罪不同罰。夫犯妻依法減刑,妻犯夫則依法加刑。 依唐律,夫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比凡人論。反之,妻毆夫即一年,若毆傷重者,加凡鬥傷三等,死者。這些規定本身雖屬刑法規範,但它們與維護男尊女卑、夫權統治的親屬法規範也有著緊密的聯繫。如妻欲害夫者,既屬夫妻相犯,又構成「義絕」,丈夫可據此強制妻子離婚,但在夫,並沒有相對應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