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法,乃調整廣告經營和廣告管理活動中所產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廣告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廣告準則、廣告活動、對廣告的管理與審查、違反廣告法的法律責任等。
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併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各行政主管部門(如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藥品監督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衛生部,廣電總局等)也都相應地頒佈有關廣告的行政法規。